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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問我:"為何我要不斷的在愛情中受苦?"
我會回答:"因為你需要透過受苦才能感受到愛的存在。"

這是一段弔詭的問答,有人說我講話喜歡語帶玄機。不,我只是直接點破核心。有些事物是必須親自體悟,否則說再多也毫無益處。然而我還是決定要寫些甚麼,因為有許多案主與網友告訴我,當他們看到我的文字就有種被療癒的感受。這篇文章是來回報我的讀者,以及表達我的感謝。




愛情的主軸與愛有關,最直接赤裸裸的揭露出個人對愛的渴望,對經驗完整的渴望。而重複在愛情中受苦,很多時候與我們個人有關。我們以為愛並須以某種方式呈現,我們才能感受到愛的存在。因此愛情的難題並不是在愛情本身,而是關乎我們個人是否經驗存在-你生命的價值。

我們透過與外界的互動,經驗到一種"我在"。我們才能感受到好的感受,或是生命的價值。當我們失去了"我在"的感受,就會開始經驗到"虛無感"。我們開始覺得活著沒有意義,感覺孤獨和寂寞。因此我們開始想要透過某些事物或他人來讓我們經驗到"我在"。

我們假借的事物有很多-金錢,名利,美食,遊玩或者其他。也可能想透過朋友間的義氣,或是他人的讚美。當然最多的還是愛情。

坎柏曾經提到過,愛情是最接近上帝的情感。在我的詮釋當中,上帝即是代表這種"我在"以及一種圓滿。

為何我們會在愛情中不斷受苦?因為我們以為唯有透過受苦的過程,我們才能夠接近上帝。就如同一些苦修教派,透過苦修帶上的尖刺,讓自己疼痛。透過斷食,讓自己飢餓。然後在痛苦中,見到上帝的明光。

在極端的案例當中,他們會不斷的糟蹋自己,讓自己墮落到了極點。即使如此,仍有個人會深愛著他,他才能感受到愛的存在。曾經有位朋友,她告訴我深愛著自己的男友。但是我看到她不斷的酗酒,並且換過一個又一個的床伴。她男友仍然對她不離不棄,忍耐著心中的煎熬,看著她周旋在各個男人之間隨意的放縱。

"即使我這麼糟,他還愛我。那才是真正的愛我。"在每次的劇烈爭吵之後,在每次男方苦苦的哀求之後,在每次以惡毒的言語傷害他之後,她才能短暫的感受到愛的存在。可惜的是,每個人都是有極限的。到最後,那些愛她的人都離開了。她只能一次又一次的經驗到虛無感,經驗到孤獨與寂寞。

這樣極端的案例,是真實存在,雖然並不多見。在生活中,我們常以更隱微的方式在呈現類似的舉動。兩人為小事而爭執,一方甩頭就走。內心卻在期盼對方能夠追上來,給自己一個大力的擁抱。透過這樣的方式,我們才能夠感受到愛的存在。

或是當我們感受不到愛的存在,開始懷疑對方或者以各種小事發起爭端。這都是企圖要求對方的注意力,來感受到"我在"。所以,我們不斷的受苦,企圖透過受苦來得到愛。這變成一場雙方都受苦的遊戲,並且最終的結果只會使彼此失望而已。

愛情中的捉迷藏也是很常見的。躲起來,電話不接,簡訊不回。但內心深處仍期盼對方能夠找到自己。就像是小孩子玩捉迷藏,一方面躲著怕被找到,另一方面又會給予對方暗示自己的蹤跡。因為如果對方真的找不到就玩不下去。

同樣的,當鬼的人也玩著同樣的遊戲。在心深處,以為要愛得用心良苦,愛得死心蹋地。以強烈的痛苦,大量的付出,以為這樣能夠換來對方的真心。實際上,卻只會換來更多的挫折,憤怒,甚至憎恨。現實生活中,通常都是女方去躲起來,而男方當鬼。這也不難理解,為何那麼多的情殺案件兇手通常都是男性。

其實當鬼的人也要有種領悟,這些痛苦也是意圖透過受苦來感覺到愛的存在。那些平淡的愛情,溫和的交往讓你提不起興致來。否則為何你對那些溫何對待你的人產生不了太多的愛情,卻深陷在這種痛苦情感的迷戀之中。

要產生轉變,並須先了解到自己有著以受苦經驗愛的模式。經驗到你不需要透過外在的追求,才能經驗到"我在"。因為你就是存在,你在這裡,你不需要透過任何的方式就在這裡。愛無所不在,你所要做的只是允許愛能夠流動過你。並且有意願的放棄需要透過強烈刺激,才能產生歡愉的上癮症。而最終的結果,你能經驗愛的美好。那是一種感動的滿足。

願光和愛與你同在

俊偉/Prem Sajeev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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